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问答 8.有哪些情形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?
发布时间: 2024-05-15 浏览次数: 10


2023年,中央印发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并要求把《条例》纳入党员、干部培训必修课,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。根据中央要求,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公司党委推出《条例》学习系列问答,供党员干部学习参考。

问:有哪些情形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?

 答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:

 (一)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;

 (二)在组织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过程中,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,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;

 (三)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,经查证属实,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;

 (四)主动挽回损失、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;

 (五)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;

 (六)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。

 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,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(部)级纪委(不含副省级市纪委)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,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。

(内容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【2023年修订,自202411日起施行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