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问答 17.党员犯罪,有哪些情形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?
发布时间: 2024-06-05 浏览次数: 10



2023年,中央印发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并要求把《条例》纳入党员、干部培训必修课,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。根据中央要求,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公司党委推出《条例》学习系列问答,供党员干部学习参考。

问:党员犯罪,有哪些情形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?

  答:党员犯罪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
  (一)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(含宣告缓刑);

  (二)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;

  (三)因过失犯罪,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(不含三年)有期徒刑。

 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、拘役的,一般应当开除党籍。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,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,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。

(内容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【2023年修订,自202411日起施行】)